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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阿坝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来源:阿坝州价格监督检查与成本调查监审局  时间:2017-12-06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阿坝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阿州发改〔2017〕578号  

 

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2017年,阿坝州价格监督检查与成本调查监审局在州发展改革委领导下,在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工作指导下,以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转变思想、创新观念,积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顺利完成了一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现将201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价格监督检查总体工作情况

    (一)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常态化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步入常态化。我州各县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如汶川熊猫节、松潘花灯节、金川梨花节、阿坝扎崇节、红原雅克夏音乐节、黑水冰山彩林节等的市场价格监管都一并常态化。

    节假日期间,州、县(市)价检局出动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城乡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购物场所、车站、加油站、停车场、文艺演出团体、藏(农)家乐等市场密集场所,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主副食品、交通、通讯、旅游市场价格运行的平稳有序。

    (二)自主开展常规性的专项检查

    1.教育收费检查。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牧民群众子女就学经济负担。松潘、黑水价检局在春秋两季,对辖区内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是否合理,教辅资料、教材价格、生活费等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借读费、转学费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举办收费补习班、特长班、提高班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2.农资价格检查。春耕期间,为确保农资质量、价格、货源的可靠性,多数县价检局深入乡镇农资销售点,对磷肥、尿素、复合肥、地膜等农资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要求农资经营者明码标价,不搞价格欺诈,诚信经营,保障农资供应,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

   3.医疗机构价格检查

    汶川、松潘、小金、九寨沟等县价检局,对辖区内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和部分私立医院以及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公立医院是否执行药品价格零差率;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学检验和检查收费是否按照规定的价格执行;有无分解组合诊疗项目或重复检查等方式变相提高诊疗价格情况;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近期,各县(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配合各县(市)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开展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

    (三)开展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积极配合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大力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整治。认真贯彻《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指南》,针对《指南》中列举出的案例进行整改。通过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对部分景区价格公示不规范、个别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已责成相关景区进行了整改。目前我州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价格公示等方面的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如九寨沟管理局已停止向办理淡季二次进沟手续的游客收取工本费。

    根据《指南》中所列举的明码标价问题,是我州旅游行业中的常见问题。去年以来,州发展改革委通过与旅游、工商、质监、食药监、国税等部门联合,在旅游购物点、旅游集中消费区着重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虚假打折、模糊标价、商品信息标注不真实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旅游集中购物点,与相关部门共同督促购物点经营者,必须建立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检查中也提醒、告诫广大旅游消费者理性购物、理智消费,注意消费维权。今后,对旅游商品与服务明码标价的规范管理,仍将作为价格监督检查最基础的工作常抓不懈。

    (四)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7月中旬至9月下旬,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7〕155号)要求,州价检成本局会同全州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对我州13个县(市)级供电公司销售电价执行情况,以及对国网阿坝州电力公司、阿坝州九龙(茂州)电网公司、四川岷江水电公司、黄龙(星河)电力公司输配电价格执行情况,按片区、分阶段实施了全覆盖检查。 

    检查按照我州电力价格及供电体制的构成实际,检查了全州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价格、大工业电价、上网电价、临时接电费等电价的执行情况。

    通过电价检查,纠正了电价执行中类别不规范、优惠电价政策实施不到位等价格违规行为;归类梳理了农村供电中台区以下供电缴费集中存在的问题;归类梳理了对农民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实施过程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对电力体制和电力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供电公司特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的意见建议。检查的总体情况梳理已向省价检局汇总,检查的后继工作还在持续进行当中。  

    (五)开展网络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州工商局等多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阿州工商发〔2017〕56号)要求,我委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实施了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网络市场监管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入调查摸清网络平台底数。通过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对我州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通过联系相关责任单位,收集更多的网络主体数据,进行搜索审查后建档。截至目前,已经收集我州网络平台及网店63家。

    二是抓住重点商品,依法加强监管。以我州涉网较多农畜土特产品、旅游商品经营的价格监管为抓手,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紧扣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我州车厘子、大枣、青红脆李、蜂蜜、中药材、花椒等特色农业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发现和重点查处网络交易价格违法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对区域内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的准确性进行督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诚实守信经营。

    三是强化网络市场巡查,加大网络价格监管的宣传力度。我州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充分发挥日常巡查的作用,将网络市场主体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建立起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通过实地调查及电话联系方式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调查及巡查。畅通12358网上价格举报系统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对非法网站经营主体价格投诉案件,重点打击网络虚假价格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

    至专项行动结束,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出动专项检查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5人次,发放相关价格宣传资料、法律法规等宣传单60余份。

    (六)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7〕1687号)要求,我委与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共同下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阿州发改〔2017〕524号),从11月10日到12月10日,组织安排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行动。今年检查在2016年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基础上,按国家和省的要求逐次展开。

    今年,我州房地产市场普遍不景气,绝大多数县(市)本年度无商品房销售。开发商退出、售楼处关门现象较多。

    对小部分在售楼盘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会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实地,向商品房楼盘销售负责人、经销人员传达国家和省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向他们宣传解释《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及相关价格行为的规范工作。并对去年检查中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实施“回头看”。对商品房标价销售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

    本次检查到目前,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共出动30余人次,对十多家商品房楼盘进行了检查。此项工作扔在进行当中。

    (七)开展应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1.茂县6.24泥石流、8.8九寨沟7.0地震应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茂县6.26泥石流和8.8九寨沟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临近县价格主管部门都第一时间迅速行动起来,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商铺、宾馆饭店、停车场、出租车公司、客运站、加油站等经营场所展开巡查,通过发放《应急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提醒告诫函》等多种方式,要求各经营者在非常时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明码标价,诚实守信,保障市场供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应急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整个应急价格监管期间,我州市场价格秩序井然。

    2.砂石钢材等建材市场价格应急监督检查

    全国实施环保大督查及我州8.8九寨沟地震后,我州砂石、钢材、红砖等建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根据省价检局《关于加强砂石钢材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川价检局﹝2017﹞31号)工作安排,州价检局组织全州各县(市)发改局、物价局开展了对砂石、钢材、水泥、红砖等建材市场价格的专项监督检查。

    各县(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到钢材、水泥等建材市场和砂石、红砖等生产一线场地,开展市场价格调研,对地产建材和外购建材价格的涨跌从生产和进货源头进行分析,掌握了建材价格变动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后,展开了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做法是:

    一是到各砂场生产经营点,向各砂场生产经营户宣传价格政策,严禁各砂场生产经营者利用政府清理整顿砂场时,囤积居奇、哄抬砂石价格牟取暴利。

    二是告诫砂石生产经营户不得利用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民生工程所需,采取串通、欺诈、垄断等不正当手段操控、炒作砂石价格,违者将按有关法律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罚。

    三是通过巡查、检查对涉嫌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的个别砂场进行调查甄别,通过提取票据、砂石购销协议、现场询问和与乡镇核对以及与砂石购买者核对等方式,强化对砂石销售市场的价格监管。

    四是向建材经营者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促使经营者增强价格法制意识和价格自律意识。倡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建材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加强与各县、乡镇的联系,及时掌握砂石价格动态、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八)开展涉企收费摸底和省重点项目价费负担调查 

    为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深入治理涉企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挖掘经济发展潜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州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各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所在地机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和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为贯彻落实省价检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价格监管服务保障全省重点项目推进实施的通知》(川价检〔2017〕19号)精神,州价检局对我州松潘县红星岩(七藏沟)景区项目、S450线理县至小金(理小路)等省、州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价费方面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诉求,向省价检局进行了报告。

    (九)认真办理州级党政部门交办相关涉价工作

    一是今年7月,州委州人民政府群众工作中心以《关于交办“人民网网名留言”的函》(阿委群中〔2017〕访查33号),要求我委办理“网民袁一横反映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高价销售黄龙玉问题”的答复。州价检局接任务后立即责成九寨沟县价检局对此情况反映展开调查。针对留言反映问题,九寨沟价检局如实、按时进行了调查核实。我委以《关于“人民网网名留言”的复函》(〔2017〕-235)向州群众工作中心交付答复。

    二是今年8月,我委接州纪委第十纪检组交办《关于对汶川汽车年审检测公司乱收费调查的函》(阿纪第十组〔2017〕9号)。州价检局接任务后立即组织调查组赴汶川,对汶川县境内的机动车检测公司就《调查函》需调查的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按时以《关于对汶川车辆年审检测公司有关收费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阿州发改〔2017〕393号)向州纪委第十纪检组交付答复,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十)是大力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15日,州发展改革委与州消委会、州工商局、州宣传部等9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活动。同日,茂县、理县、若尔盖、黑水等8县价格部门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价格执法人员针对老百姓关心的教育、医疗服务、涉农、涉企等热点收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现场群众咨询的有关价格政策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今年,汶川县物价局,结合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汶川景区、乡村,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价格政策,解读涉农价费公示制度,把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送到乡村人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

    (十一)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价格举报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信息系统操作演练,确保全州12358价格举报呼叫平台和举报案件处理平台的全面畅通和有序运行。各级举报平台工作人员认真接听群众的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认真受理群众来信,妥善处置各类情况反馈和网络媒体关注的价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使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在第一时间得以有效化解。同时,注重加强对价格举报系统的信息数据分析,掌握市场运行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和事前防范奠定了工作基础。

    截止目前,全州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投诉、信访共84件,其中:价格咨询 55件、价格投诉 29 件,无价格信访、举报发生。价格举报办结率为 100%。与2016年相比,12358平台呼叫总量下降46%、投诉下降30%。

    2017年我州价格举报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商品零售、餐饮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二是停车场不按价格公示收费、隐藏价格公示牌后随意收费、不按规定开据发票;三是出租车不按计价表收费;四是宾馆酒店设备不全旅客要求退房,收取开房费。宾馆酒店续房涨价;五是机动车年审不按价格公示标准执行。

    (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情况

    1.案件办理:截止目前,全州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90余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退还用户20.88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5. 6374万元。(较大案件:九黄机场停车场违规收费处罚款10万元、小金医院违规收费责令退还用户19.73万元、处罚款5.73万元。)

    2.日常巡查和应急监督检查:今年节假日期间、配合旅游秩序整治工作期间、6.24茂县泥石流期间、8.8九寨沟7.0地震期间、砂石钢材等建材市场价格应急监管期间,全州各县(市)价检局共组织检查组50多个,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00多家,发送提醒告诫函1500多份、宣传资料1900余份,免费发放商品标价签5万余张。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价格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各县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偏少,有经验老同志退休、调离较多。新进人员培训不够、流动也快,业务能力、办案能力急需提高。物价部门工作经费紧张。

    (二)重点地区部分旅游从业者守法意识不高。旅游重点地区少数经营者,正确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意识有待提高,不诚信经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物价部门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三、明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创新价格监管机制,强化价格服务理念。随着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少,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重心从监督价格本身,逐渐转移对到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上来。

    1.实行常态监管模式,增强监管工作预见性。实行常态化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价格巡查力度,通过巡查及时了解与民生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持对市场价格变动的敏感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

    2.强化价格服务理念,实行价格行政指导。切实强化服务理念,推行价格行政指导,建立提醒、告诫、约谈制度,对轻微、不规范价格行为实行约谈、告诫、责成整改。做到检查关口前移,从根本上防止、减少、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弱化检查处罚难度,消除被查单位对象抵触情绪。一是在价格行为发生事前作出提醒,通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新闻媒体通告、主管部门约谈等形式,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行业组织、协会等应当履行的价格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监管对象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提出告诫,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对事中的不规范价格行为给与指导、校正,对事后再行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格惩处。

    3.创新价格服务方式,加大舆情监测力度。立足12358价格举报平台,引入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的现代网络模式收集价格舆情,及早发现和掌握价格违法行为线索,预防价格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市场价格环境的和谐稳定。

    (二)健全监管规则,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协调联动、权威高效的价格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价格执法机构内部联动协作机制。整合各个职能科室、业务部门资源力量,建立检查前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行业信息,探测价格执法的难点和盲点,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目的性。二是纵向联动,推进建立市场巡捡巡查机制。对国家、省布置的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任务,由州统领,县(市)配合;日常市场巡查,州指导,县(市)实施。将州、县(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力量有机统一、综合运用,提高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效率,降低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成本。三是强化横向联动,完善应急监管机制。尝试构建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在关联性强、涉及面广、办案难度大的价格执法领域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旅游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有效扼制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启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严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权力操纵市场价格、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区域及行业价格壁垒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在省价监局指导下,在我州价格体系建设中,逐步引入和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止市场价格和行为扭曲,营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库,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以贯彻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6〕433号)为契机,根据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将在民营医院、社会零售药店和民用水、电、气安装维修等行业启动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营造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阿坝州价格监督检查与成本调查监审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