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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0年)
来源:州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发展科 时间: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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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总 体 规 划
(2016~2030年)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六月
前 言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基本涵盖整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是长江、黄河上游及成都平原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民族团结与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十三五”时期是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关键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在深入推进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的同时,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修复。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作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帮困、生态修复的指示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在长江流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指导思想,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阿坝州正在全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修复先行示范区建设。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位于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川西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干旱河谷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地震灾后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生态退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区域生态系统脆弱、水源功能不足、鱼类渐趋枯竭、水土严重流失、地质灾害频发、环保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削弱了区域的生态屏障与水源涵养功能,未来很可能会危及下游用水安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自我造血能力,因此,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尽快逆转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已势在必行。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工作要求,项目组按照全面规划、综合布局、远近结合、因地制宜、协调衔接、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的方针,从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实际出发,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阿坝州各领域、各行业的“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于2017年5月编制完成总体规划送审稿。
本次工作践行中央“绿色发展”战略,遵循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响应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按照四川省“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转型和绿色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资源禀赋和环境现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环境治理、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实施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生态体制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保障生态屏障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重大贡献。
本次规划按照生态修复需求的迫切性与可行性,统筹安排了近期(2016~2020年)工程和远期(2021~2030年)工程共212项,近期工程总投资约798.3亿元,远期工程总投资约1023.9亿元。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6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5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国务院令第2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修订)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2月修订)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1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国务院令第570号)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国函[2011]167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1月修订)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0年8月)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2016年3月修订)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10月)
二、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
《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
《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等
三、主要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2010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2015年
《“十三五”生态保护规划》,国务院,2016年
《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国家发改委,2013年
《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国家发改委,2013年
《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国家发改委,2016年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发改委,2016年
《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
《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2016年
《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林业局,2016年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国土资源部,2016年
《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2016-2020年)》,国家农业部,2016年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08年
《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四川、陕西、甘肃人民政府,2016年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
《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
《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
《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
《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
《四川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
《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四川人民政府,2016年
《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
《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
《大规模绿化全川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总体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绿化委员会,2016年
《川西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四川省发改委,2012年
《川西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阿坝州人民政府、甘孜州人民政府,2016年
《阿坝州生态州建设规划》,阿坝州人民政府,2010年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阿坝州人民政府,2016年
《阿坝州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阿坝州人民政府,2016年
阿坝州各领域、各行业的“十三五”规划
四、其他相关资料
四川省、阿坝州各类统计年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年报、农牧业统计手册、环境监测年报等。
第二节 规划目的
一、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开展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有利于实现“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理念创新,促进民族地区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落实全民共建共享,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两屏”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都平原以及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地,也是世界上自然生态最完整、气候垂直带谱与动植物资源垂直分布最多的重要天然物种基因库及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之一,在水源涵养、水资源补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气候调节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生态功能强大,生态地位重要。开展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河流等的修复与保护,对构建青藏高原及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保障长江黄河生态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修复区域破碎的生态环境,减缓地质灾害风险,确保“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彰显“水文化”,提升“中华水塔”的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三、 合理布局生态产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众多,农牧民增收困难,201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是四川省(36980元)和全国(49351元)的77.7%、58.2%,经济社会发展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内主导产业和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开展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合理布局生态特色农牧业、生态绿色循环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可以加快改善生态面貌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 构建生态智慧流域,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模式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生态系统多样、生物资源丰富,传统、低效、单一的管理模式无法满足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开展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构建生态智慧流域,实现“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监管,实施全域监测、系统管理,实践河长制,创新生态约束、生态补偿、市场化运行等绿色发展机制,为全民共同参与生态修复提供保障。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涵盖整个阿坝州行政管辖的13个县(市),规划总面积为8.42万km2。重点规划范围为岷江、大渡河上游干流沿线及其主要支流,辐射黄河、嘉陵江流域。
第四节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期限5年;
远期:2021~2030年,期限1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规划区域发展现状
一、自然地理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缘和四川盆地边缘的峡谷交替接触地带,幅员面积8.42万km2。该区域地势高差变化大,气候条件差异显著。西北部丘状高原地区凉寒少雨,光热资源丰富;东南部高山峡谷地区冬寒夏暖,存在显著的垂直气候带。区域内孕育了岷江、大渡河、黑河、白河、白龙江等大小河流530条及大量的湖泊、湿地,天然河川径流总量为374.9亿m3,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多样,但生态脆弱区域面积大。物种资源丰富,孕育了大熊猫、金丝猴、黑颈鹤、珙桐等珍稀动植物,是著名“珍贵生物基因宝库”。
二、社会经济
2015年,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常住人口93.01万人,其中藏族占58.1%、羌族占18.6%,是四川省第二大藏区和我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该年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8729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5:49:36,其中一产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二产以水电和载能制造业为主,三产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区域内经济发展呈现出“东部强、西部弱”的特点,汶川和茂县的经济较强,九寨沟和马尔康市居中,而西部的阿坝、壤塘和金川等县发展相对落后。
三、环境保护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属我国长江、黄河源头,是国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川西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干旱河谷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地震灾后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生态面貌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森林覆盖率由最低点21.3%提高到25.3%,森林蓄积量增加了近0.65万m3;天然草原面积达到448.15万hm2,草原牲畜超载率从21世纪初的39.9%下降至11.3%,草原压力得到一定程度减轻;湿地保护区保护面积达到75.97万hm2,湿地治理率超过50%,湿地萎缩得到部分缓解;岷江等主要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和出州断面水质达国家Ⅲ类标准;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均呈下降趋势,输入江河的泥沙量有所减少;治理地灾900余处、实施避险搬迁9415户,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加强;入选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保护区网络体系得到完善,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25处、森林公园4处、湿地公园5处,保护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30.6%。
第二节 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遏制,生态系统功能下降
尽管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程治理区呈现生态改善的良好势头,但由于长期的人为活动干扰及其与脆弱生态环境之间的叠加影响,区域内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40%以上最多降至21.3%,目前仅恢复到25.3%;草原“两化三害”面积占可利用草原的73.8%,大面积的草地以每年11.8%的惊人速度向沙漠化过渡;高原沼泽湿地萎缩退化趋势明显,特别是若尔盖高原湿地萎缩面积达42%;干旱河谷的干旱化、半荒漠化仍在继续发展和扩大,其中岷江上游地区约有1/3的面积正向半荒漠过渡;生态环境状况整体恶化的态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系统功能持续下降。
二、水源涵养功能不足,水生态问题突出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地,但受气候变化及水源涵养区破坏等影响,水资源总量呈减小趋势,岷江上游紫坪铺断面年均径流量相比于上世纪50年代减少了9.5%;加上径流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工程不足,存在河道生态流量不足、下游成都平原用水紧张等问题。同时,由于梯级电站开发、城镇建设、河道挖沙等人为活动影响,主要河流特别是岷江干流存在长达91.8km的减水河段,生境破碎、鱼类资源严重衰减。此外,规划区内属于传统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环保需求,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长期存在,水环境保护形势较为严峻。
三、自然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气候条件恶劣、地质环境复杂,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率高,土壤侵蚀类型多样、侵蚀程度较严重,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许多隐患,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汶川“5.12”大地震后,地质灾害频发,初步统计新增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及隐患点2万余处,其中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共计5235处;水土流失面积1.29万km2,占规划区域的15%,每年流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达1.58亿t。
四、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与环境融合发展不足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传统粗放发展模式特征仍然明显,产业结构以初加工为主,并存在相当一部分高载能工业,给生态保护带来的压力依然较大。同时,受体质机制、人口聚集效应等因素制约,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低,工业产业链延伸不足、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旅游业与生态保护融合不够、发展缓慢,经济增长方式处于转型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快,经济与环境融合发展不足,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
五、环保体制机制不健全,环境监管手段落后
区域内生态保护与修复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生态约束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政府激励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等管理运行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不足,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环境过程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急需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节 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规划时期内,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生态修复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困难,低效粗放的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仍将持续;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期盼迫切,环境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难度日益增大,持续稳定的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同时,也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高度强调绿色发展,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生态保护提质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速推进,党政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环境保护督查、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逐步落实,制度红利全面释放;三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以及四川省实施川西北生态经济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重大战略,有利于规划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响应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的要求,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转型和绿色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资源禀赋和环境现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环境治理、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实施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生态体制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保障生态屏障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重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维持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安全贯穿于重大生态修复任务与布局规划,以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态质量为主,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协同推进城镇化、信息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工业生态化、旅游业国际化。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环境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修复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修复与保护并举,城市与乡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防治,联防联控,精准实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生态修复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修复基础制度,健全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监管评价体系,严格执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履职尽责、多元共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河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从面上预防保护、点上恢复治理两方面全力构建生态保护与建设体系。通过对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开展5~15年的生态修复治理和共建共享实践,使得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功能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地灾防御能力全面提升,生态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智慧流域基本建成,形成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近期目标(2016~2020年):局部试点、整体推进。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初步改善,绿色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环境管理现代化取得进展,其中:森林覆盖率达26.2%,湿地治理率达65%,沙化退化土地治理率达58.5%,草原超载率得到控制,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保护率超过9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主要河流生态需水满足程度达到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04km2,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率达到44.5%,地灾监测预警覆盖率超过90%;绿色产业占GDP比值超过75%,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超过3.5%,河长制、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等机制初步建立,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超过90%。
远期目标(2021~2030年):全面推广、深化拓展。到2030年,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优质生态资源得到全面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生态转型取得成效,全面构建生态特色农牧业、生态绿色循环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产业体系,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人民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得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覆盖。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主要指标
表1
修复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
(2015年)
近期
(2020年)
远期
(2030年)
备注
生态环境修复
1
森林覆盖率
%
25.3
≥26.2
约束性
2
沙化退化土地治理率
%
25.0
≥33.83
约束性
3
草原超载率
%
10
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预期性
4
湿地治理率
%
50.0
58
约束性
5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保护率
%
>90
预期性
6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7
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8
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0
≥95
9
生态需水满足程度*
%
100
100
约束性
10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覆盖率
%
-
100
≧100
11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率
%
-
≥30
≥44.5
约束性
生态经济转型
12
生态产业占GDP比例
%
65
75
90
预期性
13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
≥3.5
预期性
生态体制建设
14
河长制
初步建立
建成
15
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初步建立
建成
16
生态补偿制度
初步建立
建成
17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90
预期性
注: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指河流断面实际过水量满足其最小生态流量的程度。
第四章 定位布局
第一节 功能定位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及成都平原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也是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国家生态安全、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发展阶段性特征,其功能定位为“一源两屏三区”。其中“一源”指长江、黄河生命之源;“两屏”指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三区”指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修复先行示范区、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
第二节 功能分区
按照全国和地方生态功能与主体功能区划对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的生态功能与发展定位,结合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区域间的差异性以及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将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总体划分为“一高两谷”。其中“一高”指西北高原;“两谷”分别指西南大渡河峡谷和东部岷江峡谷。
一、西北高原
“西北高原”包括若尔盖、红原、阿坝、壤塘等4县的高原集中分布区,规划面积35461km2,占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总面积的42.68%。该区域为丘状高原地貌,地势平坦,年均气温在8℃以下;太阳能资源丰富,太阳辐射基本稳定在99.98MJ/m2~6150.71MJ/m2之间;年降水量600~800mm,气候寒冷湿润,热量欠缺,水分条件相对较好,分布有嘉陵江上游支流白龙江、大渡河上游支流阿柯河以及黄河上游两大支流白河和黑河。区域内草原广布,草场质量好,产草量高,是四川省重要的牧业基地;沼泽湿地与草原相间分布,面积超过7000km2,其中我国面积最大、分布集中的泥炭沼泽区若尔盖湿地分布于此,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及径流调蓄功能;同时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分布有国家珍稀保护动植物黑顶鹤、藏原羚等,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也是生态脆弱区和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生态敏感区。区域内拥有黄河九曲第一湾、大草原自然风光、藏传佛教文化等丰富的旅游资源。总体经济相对滞后,主要以畜牧业和旅游业为主。
该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是水源涵养、水文调节以及维系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和防治土地沙化等。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降雨量减少等自然原因和过度放牧、开沟排水等人为因素的影响,目前该区域草原“两化三害”问题突出、湿地萎缩退化趋势明显,造成草原湿地生态功能的丧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水源涵养功能明显减弱。
针对该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定位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围绕草原、湿地保护建设战略核心,重点开展草原治理、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整治、水土保持、光伏治沙试点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农牧业生态转型,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业发展,逐步恢复和提高草原、湿地生态质量以及水源涵养和生态服务功能,减小水土流失。
二、西南大渡河峡谷
“西南大渡河峡谷”包括马尔康、金川、小金等3县区域,规划面积17541km2,占规划总面积的21.11%。该区域是东南部高山峡谷向西北部高原过渡的山原地貌“走廊带”,境内山地起伏,河流深切,年均气温5~9℃,年降水650~850mm。区域东部邛崃山脉高峻入云,为岷江与大渡河的分水岭;西部大雪山南北纵延,为大渡河与雅砻江的分水岭;中部大、小金川流域溪河如织、沟谷纵横,水力资源极其丰富,目前有在建的双江口、金川电站和零星的已建小水电。区内地形地貌复杂,水热差异明显,植被垂直带谱典型,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是全国三大林区之一,是西南最大原始林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分布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雪豹、牛羚、绿尾虹雉等野生动物。该区域经济较为落后,主要以水能开发、旅游服务业为主。
该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是水源涵养、森林保育、水土保持以及维系生物多样性等。由于历史采伐原因,森林资源曾被严重破坏,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工程的实施,森林覆盖率得到恢复,但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林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其拦水、泄洪、保土、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强。
针对该区生态脆弱、森林生态功能不足等问题,围绕森林和大渡河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深入开展森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流生态恢复、干旱河谷治理、环境污染整治、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有效保护森林、河流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发展立体生态农业,打造集文化探秘、自然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嘉绒藏族文化产业,适当发展绿色能源,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三、东部岷江峡谷
“东部岷江峡谷”包括汶川、理县、茂县、松潘、九寨、黑水等6县,规划面积30091km2,占规划总面积的36.21%。该区域地势高峻,地貌以高山、峡谷为主,气候类型复杂多样,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生态比较脆弱,既是岷江主流及支流源头地带,水力资源丰富;也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关键区域,有大熊猫等众多珍稀保护物种;还是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富集区,有世界闻名的九寨、黄龙、达古冰山雪域,有独特川西藏羌族历史民俗文化沉淀,有山、林、水、岩、溪等景观元素组合的自然奇观。岷江上游水电站梯级开发较早,干流已建成天龙湖、金龙潭、姜射坝等10余级梯级电站,主要支流黑水河、杂谷脑河、渔子溪等也在近年先后建成了毛尔盖、狮子坪、耿达等梯级电站,河流生境较为破碎。该区域经济相对发达,其中汶川、理县、茂县集中了区域内绝大部分工业园区及加工产业;松潘、九寨沟、黑水县则是以旅游服务业为主。
该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是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重要珍稀生物的栖息地,国家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全省重要的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的主要区域,是成都平原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但长期的人为活动干扰及其与脆弱生态环境之间的叠加效应使该区生态系统功能下降,出现水生态系统破坏、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干旱河谷扩大、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针对该区域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以及突出的环境问题,围绕岷江干支流及两岸山地统筹开展森林建设、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配置、河流生态修复、干旱河谷治理、环境污染整治、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塑岷江母亲河,再现绿水青山面貌。同时,加快生态农业和特种养殖发展,推进工业升级转型与战略新兴产业,建设大熊猫旅游和大九寨旅游经济圈,实现经济的生态化转型。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规划
第一节 绿色河源行动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生态地位重要,针对区域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功能降低的问题,规划实施绿色河源行动,以森林建设、草原治理、湿地河流修复和珍稀动植物保护为重点,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升生态系统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气候调节等方面的功能,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一、森林保护与建设
人工造林。在保护区域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实现有山皆绿。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闭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造林,加强对未成林地、稀疏林地补植补造和封禁封育,探索实施碳汇造林等新型造林。
森林提质。针对岷江-大渡河针叶林分布情况和特点,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采用人工促进与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及多彩森林带。推进中幼龄林抚育,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严禁违法违规实施森林改造。
绿化景观。加快建设森林走廊,以成汶高速、汶马高速、成兰铁路和九环线等道路为重点,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合理搭配彩花、彩叶、彩果植物,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
资源保护。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严格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和限额管理,严格生态用地占用征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建设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有效预防和安全扑救,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
二、草原保护与治理
退牧还草。在若尔盖、红原、阿坝等高原高寒草原分布区实施草原生养休息,严格落实草原承包、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等制度;对超载区进行行政控制,推进“人草畜”三配套和产业结构调整。
“两化”治理。加快沙化、退化草地的综合治理,遏制沙化土地扩张。重点在阿坝县、红原县的瓦切乡、若尔盖县的辖曼乡、阿西乡、麦溪乡、嫩洼乡、壤塘等地区加大草地退化、沙化治理力度。采用造林、植灌、种草、封沙育草、草方格和蓄水等方法,尽快恢复沙化、退化土地的植被和生态。加强林草植被管护,遏制沙化、退化扩张趋势。
防灾减灾。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理念,实施草原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多手段监测预警、应急防治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最大限度减少鼠虫害、火灾、雪灾等的损失,保障草原生态安全,推进牧区生态文明建设。
三、湿地保护与恢复
退化湿地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分布在若尔盖、红原、阿坝、壤塘、松潘、九寨沟等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退牧还湿(草)、填沟堵渠、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生态移民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大若尔盖湿地建设。借鉴“三江源”生态保护,整合若尔盖、红原、阿坝、壤塘4县的5个湿地保护区以及九寨沟、松潘的高原湖泊湿地,建设大若尔盖湿地保护工程,积极开展填沟还湿、湖泊恢复、退牧还湿等保护措施,保护黄河、长江源头。
湿地保护管护。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统筹规划建设重要湿地监测站,建立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网络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维护湿地生态稳定。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保护区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以九寨沟-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遗产地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加强对大熊猫、川金丝猴、白唇鹿、黑颈鹤等一批濒危野生动物的拯救性保护,强化就地(原位)、近地、迁地(异位)、种质资源保护和放归自然,加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加强生物外来物种监管,建立外来物种监控和预警机制,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对生态造成的危害。
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确保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地方特有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在若尔盖片区(含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建立以湿地、沙化为重点结合野生动物、森林防火的综合生态监测站;在金川片区(含金川县、小金县、马尔康县)建立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综合生态监测站;在九寨沟片区(含九寨沟、松潘、黑水)建立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综合生态监测站;在茂县片区(含茂县、理县、汶川、卧龙)建立以干旱河谷生态、生物多样性为主结合森林景观、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综合生态监测站。监测采用重点区域监测与一般区域监测相结合,点、线监测与带、面监测相结合,样地监测与样线相结合的方式。
专栏1 绿色河源行动主要内容
第二节 河流生态廊道工程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水系发达,但受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水资源、水生态、水景观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围绕干支流及两岸山谷区域,合理开展水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探索干旱河谷治理,建设“显山露水、增绿添彩”的河流生态廊道,探索河流廊道生态保护路径,突破河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技术瓶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一、水资源配置
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确立“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严格实行“四项制度”。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现代化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对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改造升级,培育发展节水产业,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参与。
优化水资源调配。进一步强化主要河流特别是岷江干流的水资源调配,配合紫坪铺工程蓄丰调枯,增加下游用水资源;深入开展生态调度研究,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
完善水功能区划。对现有水功能区区划成果进行优化调整,指导县(区)对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河段、水库完成划分工作,明确水质管理目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二、河流生态修复
保障河流生态需水。建立水电项目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取水审批及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近期,以改善岷江流域上游干流水电开发河段河床裸露现象和修复河流景观为目的,通过景观质量评价法分析,在4月~10月应下泄不低于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4.0%的景观流量,在五一节和国庆节期间景观流量加大至10.0%;在11月~3月应下泄不低于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0%的景观流量,在春节期间景观流量加大至不低于6.0%。规划远期,根据岷江流域上游干流生态需水研究成果,统筹多目标协同保护的生态用水需求,兼顾岷江流域上游地区区域社会经济用水需要,适当优化生态流量措施,加大下泄流量,全面保障岷江上游水生态修复用水需求。
恢复河流连通性。以维护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主要河流种群遗传多样性为目标,推进河段过鱼设施规划,满足受水电开发影响河段鱼类的种质基因交流和半洄游需求,保持江河水系的自然联通,维系水体的流动性。推进过鱼设施过鱼效果评估技术发展,研究过鱼设施监测评估机制。
推进水生生境修复。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水生生境修复。其中,针对岷江上游生境破碎、减水河段占比高的特点,以人工修复为主、自然恢复为辅,加快开展如裂腹鱼产卵场等水生生境修复示范工程建设,营造多样的水生环境;针对大渡河上游水电梯级建设现状,严格过程监管,落实河源区栖息地保护、支流替代生境保护建设。
加强珍稀濒危鱼类保护。强化水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规范采捕行为。建立救护快速反应体系,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珍稀濒危野生水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和放生。开展对重口裂腹鱼、松潘裸鲤、青石爬鮡、黄石爬鮡和中华鮡等珍稀濒危鱼类的驯养繁育技术攻关,分期制定鱼类人工增殖放流规划。加强水生动植物外来物种监管,建立外来物种监控和预警机制,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对生态造成的危害。
三、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加强河道管理。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划定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禁采期和可采量,严禁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紫坪铺库周等敏感区域开采砂石,依法开展河道采砂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多部门、常态化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乱倒乱弃、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实施河道治理。采取堤防建设与河道疏浚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整治江河与综合利用相结合,防洪工程建设与洪水资源利用相结合,防洪达标与景观环境生态效益相结合的措施,加强河道防洪能力,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在河道破坏严重的区段,通过平整河床、修复河槽、打通流路恢复河流自然形态。依法依规统筹开展退田还江(河)还湿,恢复江河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打造滨水景观。按天然河段景观区、水电开发河段景观区、城镇滨水景观区和水文化景观区四部分进行整体景观规划。综合考虑岷江、大渡河上游历史文脉的传承,结合河段民俗民族文化特色,采用生态护岸、驳岸、滨水湿地等措施形成更加自然的多层次滨水景观,提升河段景观品质。
四、干旱河谷治理
示范工程。在干旱河谷严重区域选择合适的区域,按照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原则,采用自然恢复与人工补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干旱河谷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立一套有效利用当地水分和光热资源的干旱河谷生态恢复技术。
模式创新。探索优质干旱河谷农林牧复合模式,发展集成农耕农艺海拔低、地势相对平缓的河谷阶地和坡麓缓坡地,加大土地整理技术、改良培肥土壤技术、立体种植技术投入,实现干旱河谷治理可持续性。
专栏2 河流生态廊道工程
水资源配置工程:①水库工程:新建中阿坝大型水库和巴山水库、罗州湖水库、扎龙沟水库、扎各拉水库、卡撒水库、曾达水库、新开水库、陈家山水库、大溪沟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②抗旱应急水源:实施以建塘、新建微水和引水工程为主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③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在小金县、松潘、汶川、阿坝县、壤塘等县开展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503万亩;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黑水县、茂县、小金县、阿坝县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4万亩;⑤其他节水工程:在红原县、若尔盖县组织实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汶川县、理县、九寨沟县组织农村供水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汶川县、小金县组织机电提灌站及太阳能提灌站工程;⑥水资源调配:结合下游成都平原用水需求,在岷江上游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和调配研究,优化调节水库设置。
河流生态修复工程:①生态需水保障:建立水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②连通性恢复:规划修建姜射坝和福堂水电站过鱼设施;③水生生境修复:实施凤毛坪齐口裂腹鱼产卵场修复和汶川、茂县、映秀河段水生栖息地修复等工程,营造多样水生环境;④珍稀鱼类保护:在主要河流适宜河段增殖放流裂腹鱼、鮡科鱼等,增加鱼类种群数量。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程:①河道治理:在岷江、大渡河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要支流治理和小河小流治理工程,其中新建堤防475.09km,加固堤防33.49km,河道疏浚清淤459.17km,综合整治河道575.17km;②采砂河道整治:修复岷江上游茂县、汶川、理县等采砂过度河段,统一规划、有序开采;③河岸土地恢复:恢复河岸受损土地10万亩;④滨水景观打造:在岷江松潘、茂县、汶川等河段和大渡河马尔康、金川、小金等河段结合藏羌文化,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景观建设工程。
干旱河谷治理工程:在岷江汶川、茂县、松潘县河段,大渡河金川、小金河段、杂谷脑河河段,黑水河河段,建立生态经济林模式治理干旱河谷技术示范林14.1万亩。
河流生态廊道监测工程:整合流域汶川、茂县、马尔康等县气象、水文、水生态等监测站(点),积极开展水生生物、河岸生态监测,落实梯级电站生态流量、水温等在线监测系统,科学布局,形成系统的监测网络。
第三节 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地,针对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等问题,规划实施环境污染整治工程。以保障区域内主要干支流水质和饮水安全、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重点,按照“保护为主,防治结合”的思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源治理,逐步建立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削减污染物入河总量,保证江河水质和水源地水质达标,确保下游特别是成都平原的用水安全。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科学划定和调整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岸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湿地恢复和农田林网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重点关注紫坪铺水库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加强备用和应急水源建设。
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加快实施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尽快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局部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定居点饮用水源保护,优先解决游牧民定居点供水,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解决农牧区(含林区、学校、寺庙、大骨节病及牧民定居等)饮水安全问题,同步解决牲畜饮水困难问题。
二、污染源治理
完善城镇污染治理。综合考虑规划区高原地区低温低压影响,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开展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各县(区)及重点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配套污水管网新建、老旧污水管网和合流制管网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县城及重点旅游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系统,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生态焚烧处理方式,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创新污染治理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污染处理行业,鼓励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或PPP(公私合作模式)等市场化方式。
强化工业废水处理。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在江河源头地区禁止新建造纸、皮革、印染、化工、化学原料药、冶金等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排放总量审批制度。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农牧民定居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污水处理可采用通过化粪池、沼气净化池处理或采用污水简易净化后接稳定池、潜流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生物小滤池等进一步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可在定居点规划设置景观密闭式垃圾池,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在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预防和控制农药、重金属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
专栏3 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①城乡水源地建设:对规划区13县(市)的47个镇、53个乡的100个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拟建、改建输配水管网共计249km;②农村水源地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受益人口超过38万人。
污染源治理工程:①城镇污染治理:现有17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同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座、污水管网145k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m3/d;试点建设垃圾焚烧设施7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66t/d;②工业废水处理:加强茂县鑫盐化工有限公司和四川岷江电解锰厂等49家排污企业的监管,保障污水达标排放;③面源污染控制: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75座,农村垃圾中转站154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炉1353座;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建13个牲畜污染无害化生态处理设施。
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县(市)级环境监测三级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应急二级标准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监测网络。
第四节 水土保持与地灾防治工程
一、水土流失治理
预防保护。遵循“大预防、小治理”、“迫切性、集中连片、以重点预防区为主兼顾其他”的原则,统筹13个县(市)的重点预防项目,以封育保护为主,保护现有林地、草地,通过封禁修复和植被补植措施,提升林草地的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综合治理。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适宜治理的水蚀和风蚀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等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及侵蚀沟相对密集区域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
加强监管。建立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开展水土保持实时遥感监测,对水土流失重大危害进行及时预警预报,对重大水土流失问题建立提前防治措施。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能力建设,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实时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
二、地质灾害防治
调查评价。全面启动以县(市)为单元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在地灾频发区域完成重点集镇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集镇周边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制定专项规划,明确避让搬迁区、预警区、工程治理区及隐患点布局,并适时修编。
监测预警。强化监测队伍力量,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域内全覆盖,同时推广网格化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监测作用,完善专业监测队伍驻守制度,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网络。
综合治理。通过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影响,主要包括: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群众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部署85处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灾、400处中小型地灾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应急防治。健全完善地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同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国家、省、地方、部门间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
专栏4 水土保持与地灾防治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典型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包括草坡河、红原县、蒲溪沟、青云乡东龙沟、卡撒沟上游、沉水沟、大黑水河、大郎足沟、宗科沟等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地灾防治工程:①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面治理地灾隐患点85处,中小型地灾隐患应急排危除险400处;②应急防治:依托现有体育场、广场等建设9个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场所。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水流失、地质灾害、地震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基础数据库、数据采集设施设备、网络传输系统、共享与服务平台,实现及时预警、减少灾害损失。
第五节 光伏治沙试点工程
坚持“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公益治沙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借鉴并推广内蒙古“库布其”模式,打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能源外送通道,全面推广光伏治沙,探索水光互补基地,突破防沙治沙瓶颈,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光伏+生态修复”产业链,实现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多赢目标。
一、试点示范工程打造
针对水源地生态保护,研究“治沙+种草+发电”一体化新型复合太阳能治沙模式,探索生态治理助推脱贫攻坚新模式,规划建设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光伏治沙先行试行工程——若尔盖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采用先进光伏发电技术和产品,结合“光伏+草地沙化治理”、“光伏+生态扶贫”、“光伏+生态旅游”等模式,将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成为沙化草地生态修复的国家示范区,并打造成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生态旅游基地,优化牧区产业结构,为全州全面开展光伏治沙奠定基础。
“光伏+草地沙化治理”模式。综合开发利用沙化草地,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科学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深入研究固沙草本植被,积极开展围栏禁牧封育,不断优化电站工程设计,探索光伏治沙关键技术,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反哺生态修复。注重电池板清洗与草地灌溉联合运行,加强光伏电站建设、检修与固沙草本播种、草料收割计划优化等。板下固沙草本优选优质牧草、高效经济作物。带、网、片相结合,不断巩固治沙成果,做到“治理一片、绿化一片、保护一片”,杜绝因修复而产生新的地质生态破坏。
“光伏+生态扶贫”模式。探索“公司+农户”等扶贫产业化合作机制,采取租用或土地入股形式利用闲置沙化草地进行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农牧民经济收入;鼓励政府财政补贴向此类PPP项目倾斜,寻求当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着力提高自我造血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拓宽沙化区县增收新渠道。实施“国家有投入、科技作支撑、农民有收益”的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沙化土地增绿、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达到“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的目的。
“光伏+生态旅游”模式。依托当地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以及具有民族特色的人文景观资源,引入“光伏入画、艺术光伏”理念,呈现金色沙地、银色光伏、绿色草原和谐交融的美好画面。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带动当地自驾旅游、少数民族特色餐饮等相关行业,改变产业机构单一的局面,打造阿坝州特色“光伏+生态旅游”新路子,为地区旅游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能源外送通道建设
坚持“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电网适度超前”的原则,实施“大枢纽、大平台、大通道”战略,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区域电网协调作用,优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机制,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加强电力统调平台和外送通道建设,提升电网电压等级,解决输电制约瓶颈,加快建设满足电力资源富集地区的电力外送通道,保障新能源优先开发利用,落实可能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进一步健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包括电力现货市场、调峰辅助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等,有力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
建设变电站和550千伏、220千伏输电通道,提高清洁能源的输出能力,切实解决示范工程清洁能源送出问题、弃光问题,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构建多元、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保障阿坝州光伏治沙工程顺利开展。
三、光伏治沙全面推广
深入研究若尔盖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一期建设经验,逐步推动二期、三期的工程建设,适时全州全面推广光伏治沙工程,继续加强电力统调平台和外送通道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光伏治沙技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形成分区域、多层次、立体发展格局,草原生态修复效益、区域发展经济效益、民族团结社会效益显著,发挥国家生态修复示范作用。优先、重点在沙化较严重的草地四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阿坝县)建设光伏治沙工程。
现阶段,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池技术研发将继续保持活跃,提高转换效率及降低制造成本仍是未来主要发展方向。随着平衡部件技术的进步、新型集成技术的出现,光伏发电成本仍会保持下降趋势。国家鼓励依托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两大基地建设,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加速光伏发电前沿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光伏发电市场从“补贴型”向“盈利型”转变,逐步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光伏发电技术的进步及成本降低也将有利于阿坝州全面开展光伏治沙工程的建设。
四、水光互补基地探索
太阳能发电出力特性具有一定的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短时间内发电出力变化较大时,会对电力系统短时间的有功功率平衡及频率稳定产生影响。区域内水光联合运行,充分利用太阳能发电和水电“此消彼长”的互补特性,合理配置电力系统中太阳能发电容量,将随机波动的光电出力调整为平滑、安全、稳定的优质电源,既能减少光电不稳定出力对电网系统的影响,也能增强电力系统对光电不稳定出力的消纳能力。响应四川省风光水能互补开发的能源发展战略,在坚持电网安全稳定前提条件下,接入系统方案研究既保证太阳能发电可靠送出的同时亦能确保富余清洁能源顺利送出。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水光互补”的探索实践,研究、制定推广“水光互补”项目规划;电网企业积极研究和制定“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系统协调运行和优化调度的实施方案。通过水光打捆外送推动全面光伏治沙进程,实现多能互补、内外互济,建设供应保障有力、输送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友好、区域发展协调的国家级清洁能源核心示范基地。
专栏5 光伏治沙工程
若尔盖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在若尔盖县规划建设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近期规划实施一期试点项目,总装机规模30万千瓦,综合治理沙化草地面积约6.8km2。
配套电网工程:到2020年,新建若尔盖50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1×1000MVA,新建500千伏线路1条,线路长度200千米,线路型号LGJ-4×630;新建若尔盖22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2×180MVA,线路长度123千米。
光伏治沙全面推广工程:深入研究若尔盖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一期建设经验,逐步推动二~九期120万千瓦的工程建设,并适时全州全面推广光伏治沙,继续加强电力统调平台和外送通道建设,优先、重点在沙化较严重的草地四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阿坝县)推广,力争通过光伏治沙草地恢复率达到30%以上。
水光互补基地工程:积极探索合理可行的“水光互补”实际控制、运行及调度方式,研究全州光伏治沙电站与岷江上游、大渡河上游干流各梯级水电站的联合运行机制,实现水光打捆外送,为探索“水光互补”能源基地建设奠定实证基础。
第六章 生态经济转型规划
第一节 生态农牧业规划
根据资源禀赋及农牧业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生态、特色、精品、高效”农林牧业,向高半山拓空间、向林下挖潜力,兼顾数量增长和质量效益提升,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地域特色突出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生态农牧业总体布局
综合资源禀赋,对特色农牧产品产地“串点成线、联线成片、集聚成块”,建设主导特色农牧产品生产区和产业基地,构建“三区十二大主导产业八大配套产业”现代农牧业发展格局。其中三大农牧业区域包括:西北部高原现代草原畜牧业及生态农牧业区、中部特色养殖和立体生态农牧业区、南部及东北部高山峡谷设施养殖和现代生态农牧业区。
二、优化特色农牧业结构布局
生态种植业发展。发挥西部地区光热水土独特资源优势,加快藏区青稞、中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质酿酒葡萄产业带、甜樱桃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等。大力发展具有地理标志和地域独特性的杂粮、果蔬、油料、特色经济林、中药材等产业,建设一批高原夏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在马尔康、汶川、理县等林区山区以及农林、农牧交错区着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推行种养结合等模式,加快发展粮果复合、果茶复合、林下经济等立体高效农业。
生态畜牧业发展。若尔盖、红原、阿坝等草原牧区着力发展舍饲半舍饲和传统地方特色草食畜牧业,完善现代牧草产业体系,建设优质牧草示范基地、草原生态保护区、优良牧草繁育及种植示范区、现代草原生态观光牧场,大力开展现代牧业示范区建设。依托生态畜牧业的发展与推广,打造生态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建立健全农畜产品品质检验制度。
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实现以旅兴农,以农促旅,农旅结合,融合发展的目标。打造以生态农业种养殖为依托、以农业加工为基底、以藏羌文化为特色的休闲度假基地、生态农庄、酒庄,深入推进一、三产业互动,让农户参与和共享产业拓展收益。以松潘、红原、若尔盖和阿坝为主体,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体验观光等新型牧业形态,积极发展以草原风光及民族风情为特色的草原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标准、高起点打造现代草原生态观光与体验牧场,提升草原生态旅游品质,推动草地资源利用方式由传统单一放牧向生态观光旅游功能拓展。
三、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果蔬产业为导向,建设发展生态农业交通道路,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新建“五小”水利工程、牧区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高半山灌排水工程,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粮食产能和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构建产前产中产后一体的多元高效农业服务体系,培育现代农业服务市场,逐步建立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利用,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专栏6 生态农业重点工程
产业基地建设:①种植类:含酿酒葡萄原料基地1.5万亩、高原蔬菜基地5万亩、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7.5万亩、新建(改建)甜樱桃等高端特色水果标准化基地5万亩,改造提升优质青稞10万亩;②养殖类:牛羊健康养殖小区24个、建设优质肉牛生产标准化养殖小区160个、优质肉羊生产健康养殖小区150个和藏鸡、藏香猪、中蜂等特色养殖场90个,冷水鱼养殖10户;③综合类:特色农产品示范园区8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3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区5个、“三品一标”示范基地60个干果基地及林下特色养殖业基地建设。
良种繁育工程:在规划区13个县(市)建设畜禽良种场、阿坝中蜂繁育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农作物良种繁育站、优质青稞良种繁育基地、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特色水果良种繁育基地和蔬菜良种选育基地等工程,同时建设良种推广保障体系和畜禽繁育体系,提高区域生态农业的品种质量。
基础设施建设:①交通道路:新改建及硬化机耕道2500km,新建牧区生产道路2000km、奶源路150km;②水利工程:新建理县米桃、松潘县坪江红燕、九寨沟县白水江、壤塘县则杜、若尔盖县铁布巴西、金川县独卡、茂县赤沙较7个重点灌区水利工程,开展“五小”水利工程、牧区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半山灌排水工程建设,总共新增灌溉面积45.64万亩;推动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推广“以电代燃气”、“增效减排”项目,以民生优先原则重点解决民族地区无电用户5288户共18914人的用电问题。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①品牌建设:创建“净土阿坝”区域品牌,建设一批牦牛、西藏羊、阿坝中蜂蜂蜜、高原大地蔬菜、名贵道地中药材、甜樱桃、羌脆李等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品牌,注册、使用一批地域特色农畜产品商标;②流通能力:开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果蔬采后商品化处理销售中心、农产品营销体系等建设。
第二节 绿色工业规划
立足生态资源和区位特色,坚持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大力推进“低碳州”建设,加大技改投入,加强利益协调,破除行政壁垒,集约土地利用,提升产业层次,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构建以清洁能源、特色生态产品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循环载能基础产业为主,州内外产业错位发展、承接有序、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发展新格局。
一、绿色工业总体布局
依托规划区域资源禀赋和工业基础,在关停并转传统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同时,以“2+N”为产业发展思路(“2”指成阿、德阿两个高端制造产业基地,“N”是指州内各生态产业发展区),强力打造州外园区高端制造业基地,突出州内多元化产业特色发展。
二、推动传统工业改造
严格行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从企业、行业和园区等不同层面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和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综合运用电价、留存电量调剂分配、财政金融倾斜等手段,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结合现状研究工业经济和环境保护融合发展问题,促进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绿色产业突破发展
做优生态产品加工业。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及原材料运输半径,合理确定加工产能布局,建立健全原料供给地和加工地利益协调共享机制,引导现有企业整合集聚发展。提高农林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打造集种植、研发、加工、营销于一体的现代中药产业链,加快民特产品生产企业引进和培育,依托综合交通建设,加快饮料、灌装水等生态水产业培育发展。
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结合资源禀赋,引导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循环经济产业,支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拓宽信息技术运用,促进“飞地”产业融合,扶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配套政策措施建设
根据低碳州建设需要,制定出台工业转型发展扶持意见,建立产业引导资金,完善资金定期增长与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电力供需市场衔接,试点推广大用户直供电政策。加强利益链接机制建设,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区域品牌建设热情,强化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在生物制药、酒水生产、有机农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培育美誉度高、市场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提升行业品牌价值和区域产业整体形象。
专栏7 绿色工业重点工程
传统工业改造:①传统产业关停并转工程:逐步分批将州内电解铝、工业硅、电石、盐化工等高污染传统产业关停并转;②汶川建材产业提升工程:整治原有分散、生态影响突出的砂石建材产业,在汶川岷江左岸无景观生态制约问题的区段,结合地灾治理建设规范化砂石建材产业基地。
生态产品加工业:推动肉制品、乳业、农产品加工、酒水饮料、中药材、民特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
战略新兴产业:①新能源产业:结合光伏治沙发展太阳能产业;②新材料产业:发展锂材、磁材和人工晶体新材料等产业及上下游产品开发;③生物制药:以现有藏羌医药为基础,打造生物制药产业。
飞地保护:依托“成德绵乐经济圈”成熟的产业发展体系、管理模式、技术人才、污染治理、交通运输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成阿、德阿产业园区,承载部分产业转移,整合跨区资源,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绿色升级;
第三节 生态旅游规划
遵循保护优先原则,依托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实现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活动开展等环节的生态化;注重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精品文化体验旅游;丰富旅游产品类型,打造独特旅游产品体系;创新产业业态,形成多元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特色商品加工业以及文化演艺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生态旅游总体布局
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完善“一地、三廊、三圈、三环线、六片区”旅游发展布局,推动旅游由点状运营向线状、面状运营转变,推动“景区时代”向全域旅游格局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时代转变,构建“全域全时多元”旅游格局。
二、加快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大力开发生态旅游。推行差异化发展模式,开发具有多样化、差异化特征的旅游产品,精心策划和实施精品旅游项目,重点打造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五大特色旅游产品。着力提升和培育生态观光、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休闲度假、红色文化之旅五条精品主题旅游线路。结合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旅游商品、特色美食文化,开展旅游地产、高原花卉、滑雪、攀岩(冰)、冰川科考、康养农庄等旅游新业态。从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旅游商贸和旅游文化娱乐入手,加快旅游产业要素互动融合。
加强乡村旅游建设。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加强生态农庄产品特色化和服务特色化建设与管理,加快农牧业产业基地景区建设步伐。注重农牧业产业基地与文化的融合,打造富有地域文化底蕴的乡村旅游产品。控制乡村旅游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加强旅游生态教育,最终形成环境、经济、文化全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现“开发一个村寨、带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旅游扶贫效应。
三、完善旅游基础建设
构建综合旅游交通枢纽,重点加大景区经济干线和环线道路建设。加快景区景点开发及旅游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景区提档升级及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旅游节庆和旅游品牌打造,推动特色餐饮、特色住宿接待、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销售规模化、网络化、特色化,推进民族特色浓郁餐饮品牌、美食街区建设,构建多层次旅游消费接待体系。
四、强化区域旅游合作
加快推进川甘青交界地区生态文化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统筹规划,秉承“共建共享、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共同制定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整合资源进行区域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互补联动的产业格局。加快成阿区域旅游合作进程,按照全省“建设以成都为中心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战略,以共塑旅游“大品牌”、共推旅游“大线路”、共优旅游“大环境”为出发点,积极开展成都阿坝合作,共同打造跨区域旅游节庆品牌,鼓励涉旅企业合作开发建设和服务管理,促进共建、共享、共赢。
专栏8 生态旅游重点工程
交通保障体系:①景区经济干线建设;②九寨沟口等主要景区交通体系建设;③机场、铁路地接交通系统和自驾游服务体系;④旅游交通标识工程和景区“最后1km”改造提升工程。
旅游基础设施保障:①改造提升景区及公路沿线旅游厕所;②建设精品旅游度假村酒店;③建设特色藏家、羌家文化主题乡村酒店、家庭客栈和国际驿站;④建设地方餐饮名店。
重点景区打造:①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推进四姑娘山、达古冰川、毕棚沟、观音桥、桃坪羌寨·甘堡藏寨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昌列圣山、世外梨园、花湖、月亮湾、花海等若干国家4A级景区申创;②重点项目建设:中查沟国际旅游度假区、九寨沟海子山、罗依千户寨、黑河大峡谷、甘海子、米亚罗红叶风景区、嘎达山景区、叠溪松坪沟等景区重点项目建设等。
第四节 生态扶贫规划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人口分布、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动态均衡。因地制宜,将区域生态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探索生态扶贫新路子,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环境资源转化为生产资源,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谋脱贫之策、造百姓之福。
一、融合生态产业发展和贫困人口创业与就业帮扶
构建精准扶贫对象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户、贫困村的地理位置、致贫因素、劣势与优势等信息,统筹地区生态发展、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组织、市场、文化等多层面大力帮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组织贫困群众参与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生态产业项目;因地制宜,支持绿色农林畜产品生产、营销,运用“互联网+”新模式新手段,创建生态效益转化平台,创造新就业机会与新经济增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更多生态保护公益性和生态经济增收的就业岗位,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努力实现稳定脱贫。
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或因区内生态保护、限制发展而贫困的人口,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支持搬迁户新建安置住房,加快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农业园区及旅游景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三、开展生态结亲帮扶行动
组织贫困户、贫困村与成都平原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富裕户、富裕村或旅游爱好者、环保公益人士与组织结亲,推动生态、民族文化与旅游“联姻”、生态公益与扶贫事业“结亲”,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等新技术,创建新型互联互通的帮扶平台与帮扶机制,加强人文交流与生态共建共享实践活动,开展生态结亲帮扶行动。
专栏9 生态扶贫重点工程
建设生态产业扶贫平台,结合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规划,组织贫困群众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及生态产业项目,增加收入水平;初步估计2020年前开展约1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开展生态结亲帮扶行动,组织约3.6万户贫困户、480个贫困村与成都平原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富裕户、富裕村或旅游爱好者、环保公益人士与组织结亲,推动生态、民族文化与旅游“联姻”、生态公益与扶贫事业“结亲”。
第七章 生态管理建设规划
以共建共享为总体原则,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及协同工作机制,创新商业模式,深度融合物理流域与数字流域,构建智慧流域大数据生态系统,完善通信与物流服务设施,建设流域物联网与数据应用平台,有效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和文化交流,推动地区生态发展要素的网格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
第一节 流域管理系统建设
一、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体系
统筹政府、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设立生态修复工程、流域物联网与大数据系统工程筹建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区域流域管理协调机构和政企协调机制。以绿色生态发展目标为统领,全面践行河长制,建立州、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及管理机制,施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积极落实国家生态红线制度,建立符合州情、并能严格遵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体系、监管制度与保障制度,确保红线落地;稳妥发展国家公园制度,加强科学考察,统筹布局,逐步形成由点及面,由重点资源要素保护到全域、全资源要素保护的整体性国家公园。以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为纽带,厘清并规范好流域生态建设决策、协调、监理、监督执法与实施主体之间的管理及合作关系,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体系。
二、建设流域综合监管平台
科学开展智慧流域建设规划,开展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防灾减灾管理等功能模块建设。同步建设流域管理中心与现场工作站点,充分利用智慧流域数据应用平台,构建高效的协同工作网络,加强流域综合管理、调度决策、风险控制与公共服务。
第二节 智慧流域建设规划
一、构建基础网络与数据平台
建设流域物联网。开展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流域物联网与数据平台发展专项规划。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以岷江上游流域作为先期应用示范区,立足流域环境监测网络等信息感知,以数据平台开发应用为服务目标,配置物联网器件,研究制定数据联通标准体系,开展新型光纤、移动通信等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构建有效整合上下游的流域物联网产业链,建成自主可控,促进绿色生态建设,释放巨大红利的流域物联网。
构建云服务器,开发数据应用平台。依托流域物联网,整体考虑流域自然与社会生态系统,面向生态建设所涉及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集资金、技术、人力、产品、市场、环境等全要素数据,构建流域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服务器及运维系统,打造智慧流域“神经中枢”。重点开发河长制协同工作与流域管理平台、生态补偿与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生态效益转化(生态电商)平台、全境旅游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流域环境监测协同工作平台,并创新商业模式,推广应用。
大数据构架。引进流域生态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力量,设立集科技创新、网络服务与文化培育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作为智慧流域建设技术组织,为生态建设参与各方(政府、企业、个人)互联互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依据主要职能划分和区域内外技术、人才、资金与市场资源特点对平台方主要机构进行优化布局。
二、建设综合监测系统
构筑智慧流域“神经末梢”。结合生态监测网络、流域物联网建设,从气象、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陆生生态、地质、生态经济七大方面,系统规划并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与效益监测系统,强化效能评估和数据标准建设,构筑完整、灵活、高效地智慧流域“神经末梢”。
建设信息中心与协同工作网络。统筹智慧流域与流域综合监管平台、管理中心建设,建设或配置环境监测信息中心、现场信息中转站、自动监测站点、测验装备、标准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设立工作组织与工作制度,构建流域环境监测的协同工作网络。
不断完善监测体系与能力建设。整体规划流域监测体系,并根据流域环境等条件变化而不断完善,分布实施。增设生态观测站,列入国家观测体系,以此完善考核体系。在监测资金、人力、技术和设备上做好长期规划,加强供给保障,不断完善监测队伍、实验室等能力建设。
第三节 科技支撑项目建设
一、创建科技创新中心与平台。
设立科技创新中心与科技孵化基地,配套科技创新基金。以区内水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节点为主要载体,联动河流上下游、区域内外及多民族的科技与文化力量,构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平台。
二、突出创新驱动引领生态经济发展
以科技项目为载体,整合科技资源,强化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突破技术瓶颈,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和研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形成产业化集群,培育发展生态产业。激活科技人才队伍,强化科技服务的能力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
三、深化重大科学研究与示范
深化流域区域生态修复保护、生态经济开发中的重大课题及关键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与利用技术、生态修复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智慧流域系统顶层设计、地区生态经济开发新商业模式、世界水谷与流域物联网产业链培育等项目研究。
专栏10 生态管理规划重点工程
流域管理系统:在马尔康建设流域管理中心,分设岷江上游、大渡河上游和黄河等河源区现场管理站点,构建工作网络与工作制度,配置河长制协同工作与流域管理平台办公软硬件设备。创立河湖保护管理监督或流域环境监理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基础网络与数据平台:开展光纤、通信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构建流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服务器及运维系统;构架大数据平台;建设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物联网示范工程,开发河长制协同工作与流域管理平台、生态补偿与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生态电商平台、全境旅游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流域环境监测协同工作平台。
综合监测系统:设立环境监测信息中心1个,生态建设及效益评测标准认定实验室1个;设立马尔康、汶川、若尔盖信息分中心共3个,接纳综合生态监测站、水文水环境自动监测站、遥感等监测网络信息,构建与地方环境监测站、社会监测机构的协同工作网络。增设若尔盖片区、金川片区、九寨沟片区、茂县片区分4个片区生态观测站,争取列入国家监测体系。
科技支撑项目:建设科技馆、生态产业孵化园和生态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都-阿坝联动科技创新中心与科技创新平台,“南京江宁-阿坝水磨镇”水谷基地。开展重大科研项目65项,其中生态产业提质增效科研24项,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与利用技术科研5项,生态修复技术科研13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科研9项,智慧流域系统顶层设计科研7项,地区生态经济开发新商业模式科研7项,世界水谷与流域物联网产业链培育科研8项。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作为构成长江上游天然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地形复杂、生态脆弱的特点,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程包括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生态管理建设等。其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绿色河源行动、河流生态廊道、环境污染整治、水体保持与地灾防治、光伏治沙试点工程等5项,潜在的环境影响有水、气候、生态等诸方面,其影响主要是有利的,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是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的土壤、大气和水体污染,但这些影响具有历时短、影响分散和影响范围相对较少的特点,采取合理的缓解和保护措施,加强管理、科学防治,其影响是完全可控的;生态经济转型围绕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业建设,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运行期带来一定水、气、声污染,但生态经济转型改变了原有高耗能、低效率、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有效缓解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为生态修复的可持续性奠定基础,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管理建设主要为管理、科研、协同能力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部分土建工程在施工期对水、气、声等方面的短期影响,建成后将为生态修复工程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结合本《规划》及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积极编制绿色河源行动、河流生态廊道、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水土流失与地灾防治、光伏治沙、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专项规划环评,科学布局、系统指导,协调好人与自然、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2) 在规划工程选址选线过程中,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3) 针对规划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应采取相应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缓解废污水、废气、噪声影响,减少工程占地,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功能,减轻规划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4) 生态农业发展应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禀赋,合理布局、适量发展,控制化肥施用量,实现草蓄平衡,妥善处理畜禽粪便及尸体。
(5) 绿色工业发展应立足生态资源和区位特色,集约土地利用,提升产业层次,严格行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水、气、声、固废处理设施,加强监管。
(6) 生态旅游发展遵循保护优先原则,在旅游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强行业监管。
(7) 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相关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第三节 环境影响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实施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有益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功能提升、水土保持和地灾防治、社会经济发展,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破坏和运行期的水、气、声污染,但这些影响具有历时短、影响分散和影响范围较少的特点,采取合理的缓解和保护措施,加强管理、科学防治,其影响是完全可控的。
第九章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估算
本次规划实施范围涵盖整个阿坝州13个县(市),系统规划了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生态管理建设等三方面,分别规划了83个、116个和13个项目,近期(2016~2020年)工程总投资约798.3亿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和生态管理建设投资分别达到343.2亿元、445.3亿元和9.7亿元;远期(2021~2030年)工程初步估算投资约1023.9亿元,三项投资分别为516.9亿元、497.6亿元和9.4亿元。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与新产业的形成,以及岷江经济带发展,将辐射带动相关产业投资数千亿元。投资估算详见附表1。
在资金运作方面,一是要加大政府财政在生态修复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政策倾斜;二是积极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争取社会资金尽快进入生态州建设领域;三是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引导、鼓励生态州建设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第二节 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实施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将有效恢复和修复区域内破碎的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构筑生态屏障,保障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通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河流保护与修复,可以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水质状况,恢复绿水青山面貌,维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使该地区成为理想的“野生动植物天然的庇护场所”和“生物物种基因库”。到2020年,年增加蓄水能力1653.2万m3;年减少土壤流失1859.85万t;年增加吸收二氧化碳11.5724万t,年增加释放氧气8.266万t。
二、社会效益
规划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响应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精准扶贫”的指导方针,促进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同时,规划实施可以修复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破碎的生态环境,缓解水土流失强度、减缓地质灾害风险,减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通过构建“水系统”、确保“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彰显“水文化”、开发“水景观”,改善了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强干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稳定。
三、经济效益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规划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转型和发展为目标,在维护生态稳定的基础上,综合区域资源禀赋实施生态经济建设,通过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实施,区域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转变原来的粗放式、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污染小、产值高的生态效益型产业,使其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规划实施后,按实施项目的投资效益一般为1:0.4计算,仅项目投资将在近期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约319.3亿元。远期绿色产业比例提升至95%以上,使区域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以各级政府、流域管理机构及河长制负责人为组织领导主体,强化五大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与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以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为原则,创建智慧流域数据平台,统筹平台方(技术服务单位)、市场方(项目建设单位、企业和个人等)、资金方(专项基金管理方与投资方)等各方力量,强化政企协调机制与利益分配制度设计,各尽其职,各取所需,为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实现更好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实践提供组织保障。
第二节 制度保障
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流、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保障生态产品产出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中央指导、地方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及管护单位承担具体责任的全面运行机制和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推动规划实施。推进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健全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践行河长制,积极落实生态红线制度,稳妥发展国家公园制度,推进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健全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
第三节 资金保障
做好多渠道资金衔接。规划工程争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支持,辅以省、州、县各级政府的扶持贷款和财政补助,并大力引进企业、社会资金。
构建资金良性运作平台。构建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为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调度站”,撮合资金方与建设方,以智慧流域大数据生态体系的数据流,引领资金流。构建新型数据征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资金安全与增值保障机制的顶层设计,吸引多渠道社会资金参与,确保充足资金来源与高效的资金流动。
第四节 技术保障
加大对生态修复与保护、生态经济与智慧流域科技研发的支持,积极开展区域生态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和关键、集成技术研究,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队伍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加快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修订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技术规程。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引进和推广国外先进技术。
第五节 社会保障
构筑人才队伍。树立优势产业与科技人才团队联动的发展理念,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建设一支服务于岷江-大渡河上游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高素质、高本领人才队伍。
培育新兴文化。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创新思维、理念、认识,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实践,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文化发展机制,面向社会及各参与方,以创造性、开放性、多样化的视野大力培育符合时代精神、推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文化力量,推进文化的全民振兴,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与文化传播。注重文化传媒与传播,加强生态文明理念、观念的宣传,开展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交流、信息传播和教育宣传等多方面工作,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表
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数量
建设内容
近期投资
远期投资
一
生态环境修复
83
343.2
516.9
1
绿色河源行动
23
96.5
144.7
1.1
重点造林工程
4
天保二期、退耕还林、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植被恢复等工程
38.3
57.5
1.2
草原治理工程
5
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两化三害”草地治理、草原土地修复、沙化治理示范区等工程
28.0
42.0
1.3
湿地保护工程
2
大若尔盖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
8.2
12.3
1.4
多彩通道工程
1
打造重要交通、旅游道路沿线绿色景观带
3.2
4.8
1.5
国家公园工程
1
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建设
2.1
3.2
1.6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3
野生及珍稀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种质资源调查与保护等工程
2.5
3.8
1.7
保护区建设工程
3
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等工程
10.5
15.7
1.8
矿山修复工程
1
对重点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植被恢复
1.0
1.5
1.9
生态监管工程
3
综合生态监测和灾害防治工程
2.7
4.1
2
河流生态廊道工程
19
88.5
125.8
2.1
水资源配置工程
7
节水工程和水资源调配
27.5
33.2
2.2
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4
生态流量保障、河流连通性恢复、水生生境修复、珍稀鱼类保护等
0.7
2.2
2.3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5
河道治理工程、采砂河道整治、岸边土地恢复工程、滨水景观打造
48.0
72.0
2.4
干旱河谷治理工程
1
典型干旱河谷治理示范工程
10.7
16.1
2.5
生态廊道监测工程
1
整合气象、水文、水生态监测
1.5
2.3
3
环境污染治理
15
64.7
97.0
3.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4
城乡与农村饮水保护工程
17.3
25.9
3.3
污染源防治工程
7
城镇污染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45.7
68.5
3.4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4
监测和督查标准化建设、饮用水源地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
1.7
2.6
4
水土保持与地灾防治工程
15
58.8
68.6
4.1
水土保持工程
10
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耕作措施综合配套,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的综合防治体系
43.4
45.5
4.2
地灾治理工程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11.4
17.1
4.3
监测预警工程
3
水流失、地质灾害、地震综合监测
4.0
6.1
5
光伏治沙工程
11
34.8
80.8
5.1
若尔盖光伏治沙试点示范工程
9
一期工程2个单体光伏治沙电站,总装机规模45万千瓦
31.8
74.8
5.2
配套电网工程
2
新建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各一座
3.0
6.0
二
生态经济转型
116
445.3
497.6
1
生态农业
44
76.5
58.4
1.1
产业基地建设
19
生态园区、农业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林下种养殖项目、牧草储备基地等
22.5
27.1
1.2
良种繁育工程
11
畜禽、中药材、农作物、水果、蔬菜等良种繁育基地
1.7
2.0
1.3
基础设施建设
8
交通道路、水利工程、农牧体系建设等建设
46.5
22.4
1.4
流通体系建设
6
批发市场、交易中心等
7.5
9.0
2
绿色工业
30
71.6
86.0
2.1
传统工业上档升级
2
传统产业关停并转、汶川建材产业提升工程
30.0
36.0
2.2
生态产品加工业
19
肉制品、乳业、农产品加工、酒水饮料、中药材、民特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
20.6
24.8
2.3
战略新兴产业
9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产业发展
17.0
20.4
2.4
飞地保护
2
4.0
4.8
3
生态旅游业
39
294.3
353.2
3.1
交通保障体系
3
旅游交通设施完善、维护、扩展等建设
22.5
27.0
3.2
旅游要素保障
15
旅游配套酒店、客栈、餐饮、厕所等建设
77.1
92.5
3.3
重点景区打造
21
重点景区提档升级、重点项目建设
194.7
233.6
4
生态扶贫
3
开展生态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结亲帮扶等项目
2.9
三
生态管理建设
10
9.7
9.4
1.1
流域管理系统
3
管理中心及相关配套、评估设施
0.5
0.9
1.2
基础网络与数据平台
6
物联网基础及信息平台等
4.4
3.4
1.3
监测系统
2
监测信息中心与工作网络、标准实验室
0.6
0.4
1.4
科技支撑项目
2
科技创新中心与科技孵化基地、重大科研项目
4.2
4.7
总计
209
798.3
1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