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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坚持“四个”着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来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时间: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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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坚持“四个”着力助推
新型城镇化建设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发展生态经济为前提,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具有阿坝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奋力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为工作思路,加快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使我州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了实质的进展。2017年1月至7月,全州城镇化率预计提高了0.5个百分点,预计将达到38.4%。
一是着力规划先行,助推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阿坝州风景名胜资源体系规划》、《阿坝州“十三五”住房城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阿坝州藏羌建筑风貌导则》编制工作,现已完成专家评审,报州委待批。督促壤塘县、小金县、金川县、茂县加快推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现壤塘县、小金县、金川县已完成初步成果,茂县正在编制中。指导小金县完成四姑娘山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指导州通发办开展全州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着力加快建设,助推新型城镇化。百万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截至7月底,全州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646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8%。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186套,占年度目标的34%。全州租赁补贴发放214户,完成率46%。积极申报百镇建设。完成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水磨镇、漳扎镇和川主寺镇列入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水磨镇纳入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特色小镇推荐名单。截至目前,我州“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示范小城镇在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29845.4万元,完成投资947.9万元,吸纳转移农业人口344人。
三是着力强化管理,助推新型城镇化。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让城市环境更宜居,让城市生活更美好。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已编制完成《阿坝州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初稿)》,正向各相关州级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中。
四是着力多措并举,助推新型城镇化。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指导,注重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和功能优化,切实促进城镇化的绿色、智能、低碳发展,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继续实施以项目带动城镇发展战略,统筹建设资金,重点抓好各县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继续深入落实户籍制度专项改革方案,引导、鼓励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推动多元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抓好住房保障、城市新区等方面项目资金争取的同时,畅通市场融资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