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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川县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的批复
来源:阿坝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时间: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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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川县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的批复
阿州发改〔2017〕81号
汶川县物价局,汶川县卫计局:
你们《关于我县人民医院新增 “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汶价〔20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属新增医疗项目,其编码为:310905024。
二、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0〕1250号)精神,你县新增的“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医疗项目参照华西医院服务价格执行,即:“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为:160元/人次,本服务价格包含诊断过程中所需的医疗及其它耗材。
三、本批复为最高限价,不再按医院等级上浮。该价格从2017年3月20日起执行,若国家、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新的规定,再按新的规定执行。
州发展改革委 州卫计委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