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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阿坝州发改委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6-12-02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

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阿州发改行审〔2016〕55号

 

 

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查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黑发经商〔2016〕78号)收悉。经研究,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16-513228-54-01-055861。

二、项目名称: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黑水县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乡至红岩乡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是黑水县通往松潘、卡龙沟景区最捷径的公路,承担了该区域内主要的客货运输,为了改善黑水县、松潘县交通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加快黑水县旅游、水能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运输服务,促进黑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意建设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四、线路走向起于国道347线(原省道302线)西尔隧道出口220米(黑水河右岸布多村)附近,与国道347线K73+226平面交叉,经布多村、二瓜西、朱坝村,于毛尔盖河右岸日斯格窝沟桥桥头顺接省道446线。

五、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路线全长8.085km,设计速度40km/h,按路基宽度8.5米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梁宽度9米,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隧道建筑限界(净宽9米,净高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087.283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交通部地质灾害恢复重建资金,交通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七、建设年限:2017-2020年。

八、项目主业:阿坝州公路管理局黑水公路管理分局

九、招投标事宜: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加强项目协调和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合理掌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估算总投资。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阿坝州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省道446线黑水县扎窝至红岩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自行招标由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

四、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执行。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五、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六、招标人或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七、招标人或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