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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新华等5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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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李新华等5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阿州发改党组〔2015〕28号
委各科室、局、中心:
根据《阿坝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规定,经试用期考核合格,2015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新华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
苟 丽同志任项目管理协调科科长;
袁 超同志任粮食综合调控科副科长;
刘志强同志任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邓 霞同志任阿坝州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阿坝州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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