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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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获批 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战略

来源:阿坝州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科  时间:2016-03-10

川西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获批

  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战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批准四川省川西北地区(包括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成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标志着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国家战略。

通知要求,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对于协同共建地区,要建立统一协调、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根据《通知》,川西北地区的制度创新重点包括:建立禁止开发区域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将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对先行示范区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及时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十三五”期间,我州将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引领,在思维理念、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率先大幅提高绿色化程度,加快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力打造川甘青交界地区经济中心,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各族群众早日过上“三好两富”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