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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自我纠偏
来源:阿坝州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科 时间: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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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自我纠偏
5月11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暂停2014年国务院62号文部署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对已出台的违法税收优惠政策不再“一刀切”取消,而由各地各部门设立过渡期,逐步清理。通知明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实则暂停了62号文部署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此前文件旨在整顿当前较为混乱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意图是好,但考虑有所不周,执行遇难,此次出台的通知非常具有针对性,每一条都对应清理过程中的问题,给被清理之列的优惠政策“缓期执行”。通知还明确,已经实施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有合同的按期限、按合同执行,已兑现的不溯及既往,没有期限的设过渡期,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进行清理。这些措施对实体经济利好,某种程度上给企业“松绑”,减少纠纷和负面影响。这既表现出在改革进程中政府勇于纠偏,敢于担责,是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之要义,又说明在改革进程中要建立起容错和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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